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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违规,明年起是违法!沛县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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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 23: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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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乎所有养宠人的重磅消息来了!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

第八十九条专门给养宠划了“红线”

从今往后“狗患”不再是私事

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题”

违规养宠

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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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扰民?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规养烈性犬?根据新法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遛狗不牵绳伤人新法规明确,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来源:沛县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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