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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江苏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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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2 15: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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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5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每年省统计部门确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都要相应调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省四部门通知明确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4762元执行,下限标准按4952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01职工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政策规定,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公布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
02补差工作截至今年年底为最大限度减轻部分参保单位及职工当期缴费压力,省四部门通知明确:对于因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补差部分,参保单位及职工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分次或一次性缴清。在此期间,不加收任何滞纳金和利息。
03可按规定申领补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后,江苏省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继续加力落实,形成稳定就业和促进社保的良性互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等多项补贴。今年1—8月,全省已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6亿元、稳岗返还19.1亿元、社保补贴29.28亿元,有力支持了企业稳岗扩岗和劳动者就业创业。参保人员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医保服务热线12393、税务服务热线12366,或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服务大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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