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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交警提醒,这种情况不可急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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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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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日,沪昆高速江西南昌境内。周某驾车(画面上标注“1”号车)在快车道行驶时不小心错过分道口,竟直接减速并在快车道内停了下来,准备等右方没车时变道驶离,其后方三辆车(2、3、4号车)被迫减速停车等待。
随后又一辆小车(5号车)行至此处,及时发现情况向右避让。而紧随在后的姚某驾车(6号车)未保持安全车距,在5号车变道后才突然发现前方情况,猝不及防之下接连撞上前方4、3号两辆车。万幸事故仅造成三车受损、三人轻微伤。
交警调查认定,周某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姚某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3、4号两辆车无责任。

交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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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无论何种原因错过路口,都应当毫不犹豫地“将错就错”继续行驶,到下一出口再重新规划路线,绝对不可以急刹减速、随意变道、停车、倒车或掉头逆行!
另外,我国交通法规中有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广大驾驶人切记吸取此事故教训,开车时保持安全车距,这样才能让自己在突遇意外时有充足的反应时间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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