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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科技手段抓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并依法予以处理曝光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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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31 22:5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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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科技手段抓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并依法予以处理曝光的通告

全县广大市民:

电动自行车具有轻便、快捷、灵活、经济等优点,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中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电动自行车稳定性差、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骑行机动车道、越线停车、通过路口不注意观察急转猛拐已成为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特别是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事故时致伤、致残、致死率非常高,有数据显示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降低伤害,减少致残、致死率。为适应形势发展,切实提高大家的出行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将使用科技手段对骑乘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识别,并依法予以处理曝光。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模范执行文明交通要求。广大交通参与者应从我做起,自觉抵制闯红灯、驾驶非标电动车出行、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文明交通引领城市文明,协力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落实社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各社区、单位应加强对住户、工作人员文明交通、安全交通的日常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遵法率、头盔佩戴率,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文明出行意识。对一人多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各责任单位要对当事人采取谈话提醒、教育训诫、通报批评等组织措施,督促整改,严防同类交通违法行为反复发生。



三、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理平台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外,将予以媒体曝光,并按照“属地、属人、属事、属行业”原则,定期抄告通报相关社区、单位,强化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多途径延伸性劝导,促进市民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实现文明交通共建共治共享。


沛县公安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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