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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草桥镇水产公司,截留、挪用、渔民上岸和退渔还湖款项,拒不支付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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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09: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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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马本合,是新沂市草桥镇水产公司一组居民,一直在南湖从事捕鱼业,所在单位是新沂市草桥镇水产公司 2020年1月1日开始退渔还湖,由草桥镇孔令亚书记直接负责退捕禁捕渔民上岸,且当时的水产公司口头哄骗当事人签退渔环湖的协议口头答应给30亩水面继续养殖加赔偿款,然后当事人签字之后不兑现不赔偿,答应2020年6月30日赔偿,在2020年之后不仅不赔偿,还把用电给断开,还经常破坏塘口,驱赶渔民,水产公司要强行收回与其签订的合同11.76亩,加上与堰头村签订的合同22亩,和自己开发的34.5亩,一同强行收回,请有关部门彻查,经反应之后,水产公司一直反映说没钱支付,对于退鱼环湖和渔民上岸是否做到专款专用,请有关部门彻查,退渔还湖和渔民上岸款项是否被挪用,挤占和截留,若迟迟不支付款项,只能走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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