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电动自行车临牌今起不得上路,否则罚款200元!
近日,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了《苏州市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清单、一般交通违法清单》,明确:已申领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过渡期满后仍上道路行驶的,或者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且未申领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具体情况来和小编一起去看看~
电动自行车最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对在2019年4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备案登记,并发放临时信息牌。
(图为临时信息牌)
对备案登记后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截止
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行驶
来源 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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