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 发表于 2025-5-6 23:00:00

老百姓维权太难了

我家住在丰县首羡镇,2024年3月20日自家宅基地被五保户(已离世)侄子(五保户离世时摔盆,自认为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摔盆不具有法律效力)擅自使用推土机将我家院墙推倒,期间我多次找村干部处理此事,被告知处理不了,让找上边,后又找了镇上工作人员,镇上工作人员说,处理此事需要尊重村里意见,以至于很简单一件事就像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4月26日,实在没办法,我又拨打12345热线,寻求解决途径,5月6日下午被告知已经给我满意答复,自始至终我就没有接到任何人的电话。很简单的一件事,就这样,被一帮乌合之众搞得乌烟瘴气,太难了!!丰县不大,道道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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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mx2 发表于 2025-5-7 08:50:00

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规定顺位继承,但也得尊重民俗,顺位赡养也算第一继承人。。。。。。

lypklv322 发表于 2025-5-7 07:52:00

抖音啊,拿着身份证实名,再说负法律责任。

A张俊同 发表于 2025-5-7 11:58:00

主要没有遇到好的领导干部!

水果店 发表于 2025-5-7 12:37:00

我家事今天才解决,也是求助了网络。

办实事 发表于 2025-5-7 11:54:00

难道民法典都是写着玩的,万事讲法律,讲证据

猪ぁ姐 发表于 2025-5-7 10:41:00

继承自己家亲戚的完全没问题,为什么还要抢别人的

办实事 发表于 2025-5-7 09:40:00

他继承倒也没啥问题,关键是他还要抢占我家的,我家有证

猪ぁ姐 发表于 2025-5-7 13:26:00

官官相护,仗势欺人,应该查一下村干部

猪ぁ姐 发表于 2025-5-7 14:17:00

村干部不作为,不秉公处事,以为村民都不知法懂法,处处拿捏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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