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熊121 发表于 2025-1-7 17:31:06

国家发改委: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strong>《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strong>。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strong><font style="color:rgb(0, 122, 170)">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font></strong>。<br /><br /><strong><font color="#07aaa">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font></strong>,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br /><br>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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