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 党 委、政府包庇村干部贪污、侵占公款行为
瓦窑镇大山村村干部李**利用建设富池小区(村委会安排)工作之际,采取收入不记账打白条(加盖村委会公章)收取售房款190余万元据为己有,在县城买房和购买豪车挥霍一空(都登记在其亲戚名下)。这个可不是经济纠纷,与建设方(包工头)毫无关系,这是拆迁安置小区,村委会是建设主体和售卖方,所打白条全部加盖村委会公章。今年年初在大山村几名老 党 员实名向镇纪委举报后,经镇纪委调查落实情况属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就是不立案(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罪)或者移交公安机关(职务侵占罪)处理,而是安排其他镇、村干部采取各种手段威逼利诱举报人叫别再举报了,都是乡里乡亲的别再叨子了,致使该村干部李**现在可潇洒了。
该村干部他的父亲逢人便说我的儿子可能了,可会挣钱了,你看他一点力不出就能挣大钱,你看看你们出苦力打工,累死累活一年能挣几个钱,不够我儿子几天就挣上来了,你看看我有多自,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儿子都给我买好烟好酒,开进口的车带我去好多地方旅游,你们都去过吗,你们都没去吧?我都去过,你看我比你们都自吧。
现在请新来的党 委 书 记尽快安排立案或者移交处理,不能叫这样的小官大贪的人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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