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海 发表于 2024-6-16 09:15:29

面对申诉,房产服务中心拒不履行法定职责。

2024年6月13日凤凰苑社区会议室,房产服务中心,北沟街道物业办、凤凰苑社区三方,当面告知我未入选市府雅苑业委会候选人的原因,全程录音录像并做会议记录。社区告知我:举报是2024年3月接到的,内容有三条:1.9号楼代表投票选举时贿选。2.霸占XX号储藏室使用。3.霸占风机房为二轮电动车充电。3月到6月,近100天的时间,没有任何人告知我有举报,没有给我任何辩解的机会。筹备组单方面的将我排除。解释第一条时,我问房产服务中心:我见到邻居时说,近期要投票选楼代表了,方便的话,投我一票,这句话是否违规?对方闭口不言。 解释第三条时,我拿出手机里照片证据,给房产服务中心看,对方回答:我不看。作为行业主管单位,没有做到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2023年8月9号楼第二次楼代表选举,经北沟街道物业办、凤凰苑社区批准,我可以跟随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观看选举,但是不得讲话拉票,我全程做到了规定。投票结束后,我被举报了,理由是:上门拉票违规,注意:投票时,社区赵怀强书记和小区筹备组组长在楼下等待,我和社区数名人员同行三个单元,总计54户业主家。社区以我被举报为由,要求第三次楼代表选举,我申诉到房产服务中心,问:我被举报的违规问题,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有法律的规定吗?得到的答复是:没有。也不叫停9号楼的第三次楼代表选举。

还有其他的事宜,打字太累,暂时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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